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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公交候车亭广告媒体资源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4     浏览次数:2081

招租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广告媒体资源通过公开招租方式择优选定承租人,现将招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人名称厦门城建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招租人地址:厦门海沧区南海三路616号市政大厦市政管理部;邮政编码:361026。

三、招租项目名称:海沧户外广告媒体资源招租。

四、招租项目地点:厦门市海沧区

五、招租公告有效期:长期有效,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招租项目信息表:

(一)公交候车亭固定灯箱

序号

片区

招租价

站名或路段

1

嵩屿A

1700/箱/月

石塘站、海沧公交场站、海沧医院东门站、地铁马青路站等共4个箱体。

2

嵩屿B区

1400/箱/月

海林路、滨湖北路、滨湖东路、滨湖路、滨湖北二路、沧林东三路、嵩屿路等共8个箱体。

3

嵩屿C区

800元/箱/月

出口加工区自贸区园区规格:1.66Mx1.33M 净画面:1.5M*0.9M(显示画面)等共9箱体。

4

南部片区

1200元/箱/月

兴港路、南海三路等共92个箱体。

5

新阳片区

900元/箱/月

翁角路、霞阳南路等共80个箱体。

6

东孚片区

400元/箱/月

324国道、天竺山路、坂南路、孚莲路、鼎山路等共48个箱体。

备注

1、单面规格:3.52M*1.55M(正负10CM)  净画面:3.40M*1.40M(显示画面),部分媒体可夜晚亮灯五小时,前后2面均有画面,后续更换画面每次收费画布为100元/面、灯片为200元/面。以上报价含广告发布、电费。

2、租期≥3个月且<6个月,送首次画布制作安装,租期≥6个月,送2次画布制作安装。

3、若站点2面中其中一面无法悬挂客户广告版面,则按报价5折计费。

(二)公交候车亭滚动灯箱

序号

片区

招租价

站名或路段

1

嵩屿A区

1400元/每2面/月

建行站、房产站、海裕路站、海沧医院站、沧林路口站、阿罗海城市广场站、石塘站等共9个箱体。

2

嵩屿B区

1150元/每2面/月

沧林东三路、沧林东路、嵩屿中路等共3个箱体。(除生活A外的生活区点位)。

3

南部片区

900元/每2面/月

兴港路、南海三路等共3个箱体。

4

新阳片区

700元/每2面/月

霞阳南路、翁角路等共5个箱体。

备注

1、单面规格:3.52M*1.55M(正负10CM)  净画面:3.40M*1.40M(显示画面),部分媒体可夜晚亮灯四小时,前后2面均有画面,后续更换画面每次收费为200元/面。以上报价含广告发布、电费。“每2面”指的是正面1面+背面1面同时滚动,每箱体滚动频率为2面交替滚动。

2、租期≥3个月且<6个月,送首次画布制作安装,租期≥6个月,送2次画布制作安装。

3、若站点2面中其中一面无法悬挂客户广告版面,则按报价5折计费。

优惠方案:(优惠方案的折后最低价为招租底价

1、单次合同租赁≥10个箱体,且租期≥6个月,可给予7.5折优惠;单次合同租赁≥20个箱体,且租期≥6个月,可给予7折优惠;单次合同租赁≥30个箱体,且租期≥3个月,可给予7折优惠。

2、单次合同总价原价≥20万元,可给予6.5折优惠,实际成交价≥13万元;单次合同总价原价≥30万元,可给予6折优惠,实际成交价≥18万元;单次合同总价原价≥50万元,可给予5折优惠,实际成交价≥25万元;单次合同总价原价≥70万元,可给予4折优惠,实际成交价≥28万元。

(以上优惠方案中的折扣不允许叠加使用)

3、50万元≤单次合同实际成交价<100万元,可给予折上折9.5折优惠;100万元≤单次合同实际成交价<150万元,可给予折上折9折优惠;150万元≤单次合同实际成交价,可给予折上折8折优惠。

七、竞租资格条件:竞租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手续合法的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一)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恶意拖欠城建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租金3个月(含3个月)以上,且拒不补缴的;

(二)与城建集团及子公司有诉讼或纠纷未解决的;

(三)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被列入厦门市国有企业或集团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的;

(五)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六)其他可能影响按期支付租金的不良情形。

八、招租说明

本次招租,由招租人组织公开竞争招租,竞租人可竞租1处或多处广告媒体资源单体。

(一)公告有效期内,标的同时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竞租人报名,采取竞价方式;只有一个竞租人报名且价格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可直接确定为承租人。

(二)在公告有效期内,剩余广告媒体资源,竞租人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可直接确定为承租人,按招租人相关流程签订租赁合同。

(三)以现有闲置广告媒体资源进行竞租,具体解释权归招租人所有。

(四)竞价方式:

1)报价最高者作为承租人;

2)若竞租人的竞租广告媒体资源有部分相互重叠的,则以重叠广告媒体资源报价最高者作为重叠广告媒体资源的承租人;若重叠广告媒体资源报价完全一致的,则以竞租报价总额最高者作为承租人,其余竞租人对于其报价范围内的除重叠之外的广告媒体资源可选择继续报价或者放弃;

3)若竞租人竞租重叠广告媒体资源报价及总额报价完全一致的,则现场按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4)若出现其他同等条件下未明确承租人的约定,则现场按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5)各竞租单位的竞租报价不得低于广告媒体资源的招租底价,否则竞租单位本次竞租将被视为无效竞租。

九、承租要求:

(一)租赁期内所有箱体广告均不允许空版,但可发布公益广告,版面内容由海沧区委宣传部或海沧区文明办提供。

(二)广告画布的设计由承租人负责,后续画布喷绘、制作、安装、维护原则上由招租人负责,但费用未包含在本次报价中,须另行收费,收费标准为灯布100元/面、灯片200元/面。

(三)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承租人中标后,招租人按广告媒体资源现状进行移交。

(四)如遇文明城市检查、“9.8”投洽会、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或检查,政府需要占用相应广告位的,承租人必须无条件让出,相应租赁期给予顺延或调整位置,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

(五)如遇户外广告主管部门或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要求纳入公开拍卖的,招租人应提前15天通知承租人,则合同自行终止,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停止期间租金据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六)承租人经营业态必须符合招租人要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租人可取消竞租人资格:(1)非本人或企业法人委托人参与竞租的;(2)竞租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汇入指定账户的。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1)恶意哄抬租金,竞租成功不予租赁的;(2)不参与竞租流程或非本人参与竞租的。(3)最终竞得人未按招租人要求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4)本公告规定的没收竞租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十、竞租保证金缴纳:

竞租保证金按所竞标资产竞租价计缴月租金的一个月计算,竞租人必须于竞租前将竞租保证金转账至招租人指定账号:

公司名称:厦门城建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海沧支行

账号:35101559001050004637

竞租多个广告媒体资源须缴纳各广告媒体资源对应的竞租保证金。竞租人凭竞租保证金缴交凭证报名并办理相关手续。竞租人可以转帐、汇款等方式缴交至上述指定账户并注明用途。竞租成功后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不足部分予以补足;竞租未成功的,竞租保证金在公开招租结束后七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十一、投标应提交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价单

(四)承诺书

(五)进账单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所提交材料必须严格密封,在封袋上须写明单位名称和所报的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并在封袋口骑缝处加盖公章。

十二、报名及提交资格条款相关材料地点:厦门海沧区南海三路616号市政大厦市政管理部,联系电话:0592-6058788 

十三、此次招租公告在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cang.gov.cn;厦门海沧城建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hcpu.com.cn发布。

若需了解招租具体事项,详询联系电话0592-6058788。

十四、附件:报价单、承诺书

 

 

招租人:厦门城建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