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塘体育公园高尔夫练习场201店铺租赁招标项目
发布时间: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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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中标单位,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名称:厦门海沧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
二、招标单位地址:厦门海沧区南海三路1188号20楼2005室;邮政编码:361026 。
三、招标项目名称:石塘体育公园高尔夫练习场201店铺租赁招标
四、招标项目地点:厦门市海沧区马青路2111号石塘体育公园 。
五、招标项目实施时间:2021年5月;资金来源:自行投资。
六、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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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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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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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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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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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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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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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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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夫体能训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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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标最低控制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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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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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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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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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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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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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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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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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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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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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为法人组织的,须提供:
(1) 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投标单位代表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若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 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材料,新设立企业无法提供上述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必须提供银行基本开户证明材料;
2、投标单位为非法人组织,须提供: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签字按手印。
(2)财力证明(20万及20万以上),并签字按手印。
3、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前将投标保证金转账至招标单位指定账号,不得现场缴交现金,并将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投标文件同时送达投标地点,否则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4、提供书面承诺:《无拖欠租金或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承诺函》,投标单位(包括同同一法人或同一合伙人)与招标单位有其他合同关系的,在合同期内拖欠租金或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三次及以上的情况,将被拒绝参与投标。法人组织加盖公章,非法人组织签字按手印。
5、提供书面承诺:《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法人组织加盖公章,非法人组织签字按手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前将投标保证金转账至招标单位指定账号:
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海沧支行
户名:厦门海沧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699475269
十、报名地点及时间: 2021年5月26日8时00分至2021年6月4日17时30分止;地点:厦门海沧区南海三路1188号20楼2005室,联系人:邱鸿莹 ,电话:_6081821。
十一、投标时间:2021年6月7日09时00分。
十二、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疑问,详见招标文件或咨询招标单位。
十三、此次招标公告在厦门海沧城建集团官方网站发布。
本次招标的联系人:__邱鸿莹___;电话:_6081821___;
法定代表单位或其委托代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招标单位:厦门海沧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2021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