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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道闸设备维保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9     浏览次数:10704
 

为做好停车场道闸设备维保招标工作,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维保服务以车道数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供应商,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厦门海沧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南海三路1188号城建大厦2002;邮政编码:361026

三、招标项目名称:停车场道闸设备维保招标

四、招标项目地点:大屏山南侧、大屏山东侧、海景东五路、滨湖大厦、海沧行政中心(政务中心)、海沧文化中心、阿罗海机械车库、202电台、体育中心小学、公共卫生大楼、儿童公园停车场

五、招标项目实施时间:20193

六、维保清单:

序号

停车场名称

车道数

质保

最高控制价

维保服务

1

大屏山公园南侧公共停车场

2

1

21万元

维保主要服务内容(总包):包括但

不限于免取卡停收费管理系统进行预防性维护、定期检测、非人为设备损害更换、应急检测、故障排查及数据服务

2

大屏山公园东侧

2

1

3

海景东五路停车场

4

1

4

滨湖大厦停车场

5

1

5

海沧行政中心(政务中心)

12

1

6

海沧文化中心停车场

2

1

7

阿罗海机械车库停车场

3

1

8

202电台公共停车场

3

1

9

体育中心小学停车场

2

1

10

公共卫生大楼停车场

2

1

11

儿童公园停车场

4

1

1、本次招标为整体招标。

2、本次招标最高控制价为21万元,报价最低者作为供应商。

3、若投标单位报价总额出现一致的情况,则进行二次报价,确定中标单位。

4、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否则本次招标将被视为无效。

七、投标资格: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完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代表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前将投标保证金转账至招标单位指定账号,不得现场缴交现金,并将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投标文件同时送达投标地点,否则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4、提供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单位须提供书面承诺。

5、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非企业的个人投标。

备注:1、投标单位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须每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单位保留投标后的复查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10000元。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前将投标保证金转账至招标单位指定账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海沧支行

户名:厦门海沧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35101559001052515469

九、报名及提交资格条款相关材料预审时间:2020319900分至20203251730分止;地点:厦门海沧区南海三路1188202002室,联系人:吴锦峰,电话:6088101

十、竞标时间:326日上午10时;地点:城建大厦2013会议室

十一、有关本次招标项目的所有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疑问,详见招标文件或咨询招标单位。

十二、此次招标公告在厦门海沧城建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hcpu.com.cn/Pages/Home/Index.aspx发布。

十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单位:厦门海沧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202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