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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集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11-01     浏览次数:3532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2018年10月23日至11月30日,区委第六轮第一批巡察小组对集团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19年1月11日,区委巡察组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了七类106个问题,提出了6项9条整改意见,移交信访反映1件。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268条。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00个问题,另有6个问题按序时推进;完成退款62.8多元,废止制度5项,已修订制度41项,拟修订完善制度7项,问责59人,其中诫勉5人通报3人,批评教育41人,提醒谈话10人。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 整改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

集团党委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高度重视,全盘接受,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加强组织保障强化思想认识。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巡视工作条例及各级巡视巡察意见,通过公司网站和党内会议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先后召开党委会、办公例会、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25场次研究整改工作,制定工作简报10期,逐级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制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关于对海沧区城建集团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逐条逐项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细化措施268条,明确责任主体、目标要求、完成时限。集团党委承担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党委书记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其他分管领导各司其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牵头单位协调推动各责任单位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直面问题,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实行周报告工作机制,以上率下,层层落实。

(三)建立健全机制,完善内控管理。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企业整改重组的目标任务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直面问题、举一反三,深挖内部存在的问题,在体制、机制、制度上进行全面梳理。已废止《不进入有形市场招标投标项目发包管理暂行规定》《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管理办法》等制度5项,已修订完善《治庸问责暂行办法》《人事管理制度》等制度41项,逐步修订《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协作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等制度,把巡察整改当成企业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强化“内功”、推进发展的有效契机,重新构建现代企业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过共同努力,7个方面106个主要问题目前整改到位100个,6个问题按序时推进,总体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意识不够强

1)关于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意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集团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充分利用集团党建工作例会和行政办公例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委重要会议精神和文件,加强有关学习议题材料的记录、归档、整理。

二是自1月11日巡察反馈以来至9月份,共召开集团党委会24次、党委中心组学习11次,办公例会8,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6次,部署研究党的工作及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精神和法规。

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年度党建工作量化考核机制,集团各级党组织深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

四是组织全体党员注册“学习强国”,注册人数251人,及时督促提醒党员通过“学习强国”和“厦门党建e家”平台加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五是抓好重点,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序推动集团整改重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关于贯彻区委重要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如执行市、区关于国企车改政策走样。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厦门市海沧区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厦海委〔2017〕52号)文件精神,修订城建集团《公务车改革管理办法》,明确集团各职级车改补贴标准,并自2019年1月起暂停发放集团中层及其他管理人员的车辆补贴。

二是按照国资办规定,组织各子公司根据区文件要求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公务用车改革管理办法》,明确并制定子公司相应职级补贴标准,并经集团党委会研究通过后上报区国资办备案。

三是对相关党员干部予以诫勉2人次。

3)关于个别班子成员一定程度存在个人主义和本位主义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党委会、办公例会及专题会加强宣传贯彻,通过“学习强国”和“厦门党建e家”平台加强学习,班子成员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集团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加强交流沟通,2018年度暨落实区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19场次,2019年以来开展谈心谈话1295人次。

三是结合集团整改重组,全力推动集团《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员工轮岗制度》落实,结合实际将制度执行到位,目前已轮岗2人次。

四是结合集团班子调整到位情况,对班子进行了重新分工。

4)关于有的班子成员存在只关注自己分管业务的本位主义思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党委会、办公例会加强宣导,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群策群力,全力发挥自己作为集团班子一员的作用,积极为集团发展建言献策。

二是结合国企整改重组,进一步科学、合理、优化班子分工,班子成员之间加强交流沟通,增强凝聚力,提高战斗力。

5)关于有的班子成员喜欢用自己熟悉的人员导致干部轮岗制度一直未得到有效执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18年12月完成干部轮岗2人次。目前根据整改重组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推动干部选聘调整。

二是班子成员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结合集团整改重组工作,全力推动集团《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员工轮岗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的轮岗,促进多岗位锻炼,提升年轻干部的履职综合能力。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6)关于存在“好人主义”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在2019年1月24日的党委中心组学习上,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福建省县以上党的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二是结合2018年度暨落实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党委主要领导发挥带头、表率作用,摒弃“好人主义”思想,明确提出要求,带头开展批评,确保民主生活会既有严肃认真查摆问题的辣味、又有同志之间相互帮助的真情,开出凝聚共识、团结奋斗,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好氛围、好效果。

7)关于发言材料雷同的问题,如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党委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材料关于问题原因的分析和整改情况两部分内容基本相同。

整改情况:

一是已完善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党委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材料。

二是已于2019年1月24日党委中心组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福建省县以上党的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深化学习开展民主生活会的工作要求。

三是党委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一一审阅把关、签字确认。

8)关于发言材料雷同的问题,如关于黄德祥、苏曙聪(现已离职)、李朝晖连续三年个人发言材料关于问题分析和整改情况均完全或高度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相关领导已完善个人发言材料。

二是总结区委历次关于开展民主生活会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2018年度暨落实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整改,集团党办制作《民主生活会材料撰写温馨提示单》,供领导参考。

三是党办及时收集集团领导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报党委书记一一审阅把关、签字确认。

9)关于多数班子成员未报告组织谈话函询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相关领导已完善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        

二是集团党办根据历次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撰写要求及巡察整改要求,制作《民主生活会材料撰写温馨提示单》,供领导参考。

三是在历次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撰写前期,集团党办和纪检监察室加强沟通,及时了解领导干部接受组织约谈函询、批评教育等情况,并做好提醒工作,确保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不遗漏报告事项。

10)关于2017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上7位班子成员均未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相关领导已完善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

二是2018年12月召开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均在报告中体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三是结合2018年度暨落实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整改,集团党办制作《民主生活会材料撰写温馨提示单》,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提醒

四是落实《城建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细化班子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任务要求,加强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认识。

3.贯彻新发展理念意识不强

11)关于深化改革,谋划长远,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做得不够,目前尚未提出切实可行的思路和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集团整改重组工作,强化自身建设,围绕大业务板块,深入开展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从专业化方向调整企业发展战略及组织架构已完成《海沧城建集团机构改革方案》。

二是对标行业先进,收集行业标准,取长补短,强化运营管理水平。其中开发公司已多次组织员工前往厦门观音山商务运营中心、厦门思明道路停车智能管理有限公司等先进单位进行参观学习。

三是提升各级公司市场竞争意识,在国资投资管理框架内开拓新业务增长点,多渠道发展业务。如开发公司依托现有房地产三级资质、装修二级资质、物业管理暂定三级资质等优势,不断挖掘自身潜力,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开拓新业务,加速发展步伐;绿色产业公司着手准备申办房建、装修资质;景观设计公司先后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城乡规划编制丙级资质,2018年先后承揽了省外设计业务、施工业务、技术咨询服务业务等。

12)关于主营业务对外拓展没有明显优势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企业整改重组,依照企业功能定位、主营业务板块,完成《海沧城建集团机构改革方案》。

二是制定《城建集团招商与投资管理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暂行)》,修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加强激励机制,采取“评优奖励”、“末位淘汰”等方式,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结合企业整改重组,推出绿色产业公司、天竺山公司作为完全实行市场化机制的改革试点企业,已实行市场化运营的城道设计公司、海旅天视公司进一步完善落实相关机制。

四是集团班子领导带头,与各子公司班子共同积极拓展市场化主营业务。

13)关于自营资产管理和盘活功能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整合集团自营资产,按照国资管理要求,实行专业化项目委托运营管理。目前,集团自营项目委托城建开发(物业)公司运营管理。

二是结合集团自营资产招商、运营管理需要,完善招商工作机制,已制定《城建集团招商与投资管理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暂行)》。

三是调整、充实招商运营管理团队,拓展招商渠道;调整、优化城建大厦、临港生活广场等项目功能定位,主动适应市场需求。

四是充实项目客户资源库,挖掘客户资源。开发公司已根据市场需求开展招商推介会,引进目标客户。

14)关于对外投资收益较低,风险管控意识较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探索项目风险防控新途径、新方法,完善投资管理制度,健全项目退出机制;重点在充分调研、分析现有企业投资管理工作基础上,依据国资相关管理规定,拟定相关管理制度,已完成《投资管理办法》初稿。

二是加强项目投资可行性评估工作及项目效益考核。对外投资企业11家,累计投资5.38亿元,截止目前,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达约7.35亿元。

三是及时组织清理效益不佳投资项目、不良资产,盘活资产。针对国贸宝润、厦门水务集团项目,深入了解、掌握企业运营情况,进行综合评判,进而与合作方协商合作去向。首先强化公司董事履职。因人员调动、未及时变更董事人选等,我司委派到国贸宝润汽车公司、厦门水务集团董事履职功能发挥受到影响,在整改过程中,我司立行立改,委派集团相关领导担任公司董事,现已完成国贸宝润、厦门水务集团董事变更手续。其次侧重财务报表跟踪、分析管理。完善每月财务报表上报、汇总制度,定期查阅投资项目所属公司财务报表,掌握企业经营状况;每月填报招商投资汇总表,进行整体投资分析;此外,加强项目发展趋势的市场研判,进行年度单个项目投资、经营情况分析,做好日常监管。截至目前,国贸宝润公司顺利实现盈利,扭亏为盈;厦门水务集团实现投资分红769.91万元,已完成申请拨付手续。针对厦门海沧征地拆迁公司事项,经集团党委会研究通过,已按程序提请核准启动注销手续,并已报区国资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目前已正式行文区财政局,申请共同认可一家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历年往来账务进行专项审计核查,待区财政局批复后,进行公司账务、资产清算,下一步待清算完成后至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手续。

4.服务群众不够到位

15)关于公共服务资源闲置多年的问题。

整改情况:

项目整体提升方案设计、方案专家评审及区绿化专题会议研究已完成,并获通过。目前,已进行项目提升改造施工前期工作。届时,项目将恢复公厕功能,以完善公园整体配套服务设施。   

16)关于服务群众意识不够的问题,实地抽查发现存在部分公厕未按规定作业时间开放、工作人员不在岗等现象的问题。

一是针对公厕看管人员脱岗、未按规定开放问题,市政中心已安排公司考评组、环卫部门及各管理站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发现违反劳动纪律问题的将按规定处罚。

二是组织全体公厕管理人员学习《工勤人员劳动纪律奖惩管理规定》,并结合此次公厕管理人员劳动纪律问题,举一反三,组织所有一线环卫作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三是持续开展巡查考评工作,将作业水平、服务质量作为考评依据,并将考评成绩与绩效考核相挂钩,实行奖优罚劣,进一步提升一线作业人员工作积极性。

17)关于解决人民群众热点问题不及时的问题,如海沧湖黑臭问题治理收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

2017年初,根据区政府布置,由市政中心对海沧湖7个排口进行末端截流,在当年度将混流污水截入市政污水管网,减少海沧湖水体受污染。项目完工后,市政中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海沧湖水体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湖水未黑臭,水质得到提升。市政中心加强各截流口和上游市政雨污水管网排放情况的排查,发现排口上游石塘村及体育中心周边市政雨水管网仍有污水混排进入海沧湖,已上报区政府,生成了石塘村截污工程及体育中心道路改造工程2个项目,目前项目已启动。

同时,市政中心积极配合街道办、区建设局开展海沧湖周边雨污混流排查及污水纳管工作,并向区建设局建议请水务集团尽快启动海沧污水厂的扩容建设,降低管网液位,杜绝污水溢流至雨水系统。

18)关于解决人民群众热点问题不及时的问题,如解决停车难力度还要加大,目前共有道路停车位1315个,2018年上半年平均停车收费率59.13%,停车利用率不高。

整改情况:

一是开发公司已向市交警支队提交新增8条(169个停车位)停车收费道路的申请,根据市交警支队意见对新增道路规划图进行修改,并将尽快提交进行审批。

二是开发公司积极对接海沧区教育局,陆续接管学校配套地下停车场,并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已完成延奎小学新校区地下停车场及北师大附小地下停车场(体育中心点)接管事宜。

三是通过推广停车收费电子支付和停车场无人值守模式,降低车主缴费时间,提升停车业务智能化管理水平,提高停车位周转率、利用率,2018年度道路停车平均收费率已达到65%。

四是开发公司出台《道路停车收费员管理办法》《停车场维序员管理办法》,规范道路停车收费员队伍的日常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五是开发公司加强日常巡查,由4名监督组长组成现场巡查组,全天循环督查各收费点收费工作;同时,在内部试行监督组承包责任制,通过绩效考核,提高监督人员及收费员工作积极性,遏制违规现象,提高收费率。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9)关于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不够深入,学习计划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巡察以来,集团党委认真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城建集团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

二是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加强中心组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及时传达区委中心组学习情况,集团党办及时对接区委宣传部,关注、获取区委中心组学习相关资料,做到党委中心组学习紧跟区委中心组学习步伐。2019年以来,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11场次,均进行了学习研讨。

三是2019年,除党委中心组学习外,已初步安排系列主题培训活动,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训、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培训等。

20)关于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区委巡察以来,集团党委立行立改,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专题研讨,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14场次,均提前24小时将学习材料发至党委中心组成员自学,提前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均进行了学习讨论,切实把学习理论与武装头脑、联系实际、调查研究、推动工作相结合。

二是2019年,除党委中心组学习外,已初步安排系列主题培训活动,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训、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培训等。

21)关于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结合实际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委中心组学习,集团党办提前24小时把学习材料发至各位领导,并提醒领导做好发言准备。

二是集团整改重组筹建工作组成立以来,共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11场次,主要领导均有带头发言,发言能够紧紧围绕个人工作、思想实际进行,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2)关于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党委、各支部深入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下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应知应会》等学习材料。2019年以来,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11次,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活动40场次,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学习近200场次。

二是充分利用线上平台开展“大学习”,集团全体党员已完成注册“学习强国”,通过“厦门党建e家”平台开展好每月一测及各类学习,2018年,集团党委下属4个党支部的“厦门党建e家”积分排名全区前10名。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2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未纳入部门党的建设和整体工作部署,年度工作报告或工作总结没有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在城建集团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立意识形态专栏。

二是集团年度工作报告、党建述职报告、集团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廉报告等总结性材料均明确体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情况。

三是已于2019年1月出台《城建集团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整体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并将各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情况纳入2019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内容。

四是已在2019年1月的党委中心组学习对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通报文件进行传达学习,两位党委委员做了重点发言,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

24)关于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19年1月印发《城建集团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并纳入2019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内容。

二是落实《城建集团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明确各支部每年6月上旬和11月上旬提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等相关材料,规范意识形态工作。

三是严格按照《海沧区党委(党组、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2018版》开展工作,2019年开展意识形态综合分析,并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四是召开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媒体时代和媒体融合发展举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通报2018年度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情况,总结2018年度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19年度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25)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还要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18年12月转发海沧区《关于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目前各单位举办相关活动时,均能提前一周向集团党委报批。如1月29日土地公司在《厦门日报》上宣传城建集团代建马銮湾新城情况,能及时向集团党委报告,集团党委已按照有关规定报区委宣传部、区委报道组审批通过。

二是落实《城建集团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中的阵地管理细则,把各单位落实书面报批报备情况纳入2019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内容。

三是紧跟上级步伐,加强集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及时对集团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宣传内容进行排查梳理,对不合时宜的内容进行更换;并及时沟通区委宣传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指导把关。

3.同消极思想开展斗争的勇气不足

26)关于2016年补缴党费时,由于补缴数额较大,个别党员私下抱怨,或在公共场合发表不当言论,集团班子成员充耳不闻,未能及时制止和引导教育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继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宗旨意识,切实提高党员自身素养,一旦发现身边有不当言论,及时纠正和引导。

二是加强学习宣传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制度,每月通过微信群、QQ群及时提醒党员缴纳党费,书面重申“党员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三是党委、党支部对2018年度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公示,保障全体党员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27)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修订《城建集团干部选拔聘用管理办法》,规范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党委会集体研究后再进行公示等环节。

二是因党办(干部选拔具体经办部门)主任兼任纪检监察室主任,因此省略了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环节目前党办主任不再兼任纪检监察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已到位,恢复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环节。

三是待企业整改重组完成后,下一步将规范集团党委会干部议题记录,并形成专门干部人事议题会议纪要。

四是建立《干部选拔任用档案目录》,做好干部选任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特别是经办人员岗位发生变动时,及时做好工作档案交接,防止干部选任档案缺漏遗失。

28)关于招聘录用员工过程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修订城建集团《人事管理制度》,强化用工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内部管控,建立健全适应公司发展需求的管理机制体制,推进我司现代化企业用工管理体系的建立,为公司做优做强做大提供人才保障。

二是按照企业发展规划,合理编制招聘工作计划,严格规范招聘工作流程。结合企业“四定”工作和实际经营业务现状,从招聘需求,招聘程序、资格条件设定等方面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工作,同时进一步探索采用企业内部调剂、劳务派遣、服务外包等灵活、多元的用人模式。

三是严格规范执行公司相关制度,公开招聘信息,明确岗位需求及条件,把好人员入口关。规范招聘、面试程序,完善面试考官库,成立招聘评审工作小组,通过对招聘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审查、招聘工作严谨性的监督,招聘结果的审核等,确保集团公司员工招聘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四是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盘活内部人力资源,改进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对员工实行全过程管理,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手段。

29)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区最新关于区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国企整改重组“四定”工作,推行市场化选聘专业技术人员用工机制,畅通人才进入通道。

二是完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以能力和绩效为导向的选拔任用机制,合理使用不同层次人才,通过竞争上岗、公开选聘等多种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形成优用劣出的用工机制,逐步建立企业人才梯队。

三是结合整改重组,建立“三能”机制,选拔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充实到重要岗位。

30)关于队伍的激励机制不够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整改重组,深化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新梳理修订干部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制度,构建有效管控、合理授权、科学激励、科学激励、机制灵活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二是完善综合评价和考核激励机制,推行以“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为核心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31)关于未能妥善安排转隶人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

2019年区属国企整改重组工作综合统筹转隶人员,合理安排工作。已完成转隶员工的双向选择工作安排,未达成双向选择意向的员工已由集团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2.干部监督管理不够到位

32)关于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相关领导已于2018年5月14日就漏报事项提供书面说明给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已重新补报漏报事项。并于2018年12月19日在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上做了详细报告。

二是已于2019年1月14日组织集团领导班子参加全区2019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布置会,进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报学习。   

三是党办组织学习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及时跟踪领导报告完成进度,并做好提醒工作,确保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及时完成且不遗漏。

33)关于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2013年至今共有12名中层干部24批次因私出国(境)未按规定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如2015年到2018年期间集团部门领导郑某5次、许某4次因私出国未报批。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18年7月24日,由原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金景召集未按要求报批因私出国(境)、漏报证件的12名干部进行谈话教育,重申上级关于因私出国(境)的纪律要求。谈话教育情况及谈话记录已于7月26日报区委组织部。

二是已于2018年10月份修订完善《企业员工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严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统一管理党员干部出国(境)证件,签订因私出国境证件办理承诺书,并定期排查;严格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出国(境)手续,党员还应报区委组织部进行保留党籍的审批。

三是集团纪委已于20194月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2人次。

34)关于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共5人5本因私出国(境)证照未按规定交由组织集中保管,其中袁某截止2018年7底仍未上交。

整改情况:

一是原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金景于2018年7月对该5人进行谈话教育,重申因私出国(境)的纪律要求。5人5本因私出国(境)证照已按规定进行集中保管。

二是区委组织部已于20187月对袁某进行谈话教育,集团纪委于20194月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统一管理党员干部出国(境)证件,签订因私出国境证件办理承诺书,并定期排查。

四是结合整改重组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重新梳理相关人员的证件集中保管或移交,并报区委组织部进行登记备案、变更等。

35)关于工程类注册师违规在外挂证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3名证件外挂员工证件已全部收回。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人次

二是再次全面开展证件外挂清查工作,目前未发现有证件外挂现象。

三是后续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并核清情况后及时处理。

3.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不够扎实

36)关于基层支部党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5个支部已于2017年7月完成换届;直属支部、土地支部、市政中心支部、园林支部等四家党员人数20人以上的党支部已于2018年4月上旬完成党小组划分。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党的基层委员会任期要求及时进行换届。

二是集团党办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不定期检查各支部“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发展党员等工作。

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开展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年的通知》(厦海委〔2019〕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提升基层党支部工作。

四是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干部、党务工作者参加2019年海沧区国有企业党务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基层党支部规范建设,全面提升党务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37)关于行政班子讨论党务工作,如开发公司经营班子2015年两次讨论发展党员事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鉴于原开发公司书记唐开清于2015年8月离职,开发公司支部书记空缺,为有序开展公司党员发展工作,故分别于2015年10月13日及10月23日由经营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发展党员事项。今后将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流程制度执行,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二是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干部、党务工作者参加2019年海沧区国有企业党务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基层党支部规范建设,全面提升党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38)关于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不够到位,如园林公司党支部4个党小组2个月才开一次会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园林支部于2018年4月份成立党小组,2018年共开展线下党小组会议5次,线上党小组会议9次。已将党小组线上会议记录补充到支部会议记录本上。

二是集团党办已于2019年2月份中旬开展对各支部会议记录规范化填写的检查和指导。

三是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干部、党务工作者参加2019年海沧区国有企业党务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基层党支部规范建设,全面提升党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四是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6人次。

39)关于多数基层党支部和党小组专题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党办已于2019年2月中旬对各支部会议记录规范化填写进行专项指导和检查。

二是集团党办已于2019年1月上旬对各支部开展2018年度党建工作量化考核情况进行检查,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在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上进行通报。

三是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干部、党务工作者参加2019年海沧区国有企业党务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基层党支部规范建设,全面提升党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四是严格、规范开展“三会一课”,规范各类会议记录;明确今后的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重要会议,党员无特殊情况的一律不允许请假,严格控制请假人数,确保党员出席率。

五是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6人次。

40)关于党支部和党小组会议记录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单位问题。记录要素不全,个别支部甚至出现无地点、无主题、无议程、无主持、无参加对象、无记录人的“六无”记录。多数记录均将参加人员记为“全体党员”,无法体现党员出席率。

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党办已于2019年2月份中旬开展对各支部会议记录规范化填写的指导和检查。

二是已于1月上旬对各支部开展2018年度党建工作量化考核检查,对各支部会议记录填写情况进行考核。

三是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干部、党务工作者参加2019年海沧区国有企业党务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基层党支部规范建设,全面提升党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四是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6人次。

41)党支部和党小组会议记录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会议记录随意涂改,市政管理中心支部换届选举和支委会研究推优人选的会议记录在支部书记、主持人和会议日期上存有涂改痕迹,导致个别事项议定时间前后矛盾。

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党办已于2019年2月份中旬开展对各支部会议记录规范化填写的指导和检查。

二是已于1月上旬对各支部开展2018年度党建工作量化考核检查,对各支部会议记录填写情况进行考核。

三是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干部、党务工作者参加2019年海沧区国有企业党务专题培训班,全面提升党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四是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6人次。

4.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不够高

42)关于发展党员的数量与质量与上级要求有一定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党的认知和认同感。

二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提高党员的威信力。

三是加强与各支部联系,深入基层,主动到一线进行广泛的调查了解,收集一线优秀员工资料,选好“苗子”,加强培养。

四是重新梳理各支部入党申请人情况,完善入党申请人花名册。

五是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干部、党务工作者参加2019年海沧区国有企业党务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基层党支部规范建设,全面提升党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43)关于讨论研究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程序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已下发《党章》《党支部工作规范》《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提高业务实操技能。

二是集团党办已于2019年2月份中旬对各党支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支部,进行分类指导。

三是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干部、党务工作者参加2019年海沧区国有企业党务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基层党支部规范建设,全面提升党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44)关于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完成7名预备党员思想汇报的自查自纠。

二是土地公司支部已于1月25日与巡察中被指出问题的两位同志进行谈话;在1月29日党员大会上,支部对两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两位同志在党员大会上做书面检讨,且已重新拟写思想汇报。

三是层层把关压实责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学习,重视思想汇报质量。培养联系人跟踪做好监督、反馈、指导,支部做好检查,党委进行最后把关。

四是集团发展党员全面执行发展党员推优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五是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干部、党务工作者参加2019年海沧区国有企业党务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基层党支部规范建设,全面提升党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存在会风不良、不实现象

45)关于会议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厦委办发[2018]43号(关于印发《进一步精简会议改进会风十条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下发《城建集团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改进会风的通知》,重申会议精简原则。

二是以问题为导向,以议题为形式,专题讨论研究解决问题,减少无关人员陪会现象。

三是集团主要领导分别在1月15日的党委会、1月21日办公例会上重申会议精简要求,明确议事规则。明确尽量控制大型会议召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统筹合并召开,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对能会下协调解决或用其他方式解决问题的尽量不开会议,大型会议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按照“谁分管谁出席”的原则,合理安排集团领导出席会议,提高会议效率,切实减少陪会现象。

四是深入开展“马上就办 狠抓落实”提振干部精气神专项活动,倡导一线工作法,将干部从会场解脱出来,让工作在一线开展,让问题解决在一线。充分利用好集团各类微信群、QQ群,能通过工作群部署了解、解决处理的尽量不再开会。

46)关于会议效率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会议议题及相关材料必须提前1天送达各位委员。

二是进一步加强会前酝酿沟通,提交集团党委会讨论的议题,分管领导应在会前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充分准备。凡涉及几个部门的议题,牵头部门应事先与相关部门协商统一意见,呈报党委会。重大决策性议题,分管领导应事先召开专题会进行必要的调查和论证,拟订初步意见,提交会议讨论,以提高会议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性。今年以来,会议效率明显提高,决策速度明显加快。

三是严格落实《城建集团会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会议签到、请假程序,严肃会风会纪。

47)关于会议纪律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下发《城建集团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改进会风的通知》,严格执行会议签到、请假程序,严肃会风会纪。

二是严格落实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并制定党委会会议纪律温馨提醒单,谨防跑风漏气现象发生

48)关于个别党支部和子公司班子决策表态时,一把手未做到末位发言,土地公司尤为典型的问题。

整改情况:

是集团党办已于2019年2月份中旬开展对各支部会议规范开展的检查和指导,土地公司已立行立改,严格做到一把手末位发言。

二是各级党组织认真执行,狠抓集团“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落实,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拍板方式、拍板内容详尽、如实地记录在案。

三是集团党办、行政办定期组织专人对各党支部、子公司相关研究会议记录进行检查,杜绝一把手未做到末位发言现象。

四是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6人次。

2.工作作风不实问题时有发生

49)关于班子及其成员联系群众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集团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推动集团领导干部下基层常态化长效化。集团领导班子于春节前调研土地公司、市政中心、园林公司等。除进行业务方面的调研指导外,还开展2019年新春送温暖活动,集团领导班子分别带队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家庭、患重特大疾病职工、省市劳动模范和一线岗位职工,听取群众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尽力予以协调解决。

二是已下发《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度暨落实区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向各相关单位、集团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收到意见建议37条,班子成员也逐一进行对照检查。

50)关于庸、懒、散的作风仍有存在,表现在工作中主动掌握运用新政策,适应新常态的意识严重不足。如抽查22份施工合同发现,普遍仍在采用1999年合同范本,未按新行业规范来约束施工单位,特别是仍适用过时安全文件规范,存在着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

一是已重新修订城建集团《治庸问责暂行办法》,通过制度强化管理,加强对庸、懒、散的作风整治。

二是加强学习并主动掌握运用新政策,不断适应新常态,各子公司排查目前在用施工合同范本,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机制,定期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各项新政策,督促实时按照新规范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严格把关合同会签工作。

三是集团工程管理部以季度为周期定期收集各子公司的当季度使用合同范本作为备案信息,确保消除风险隐患。

51)关于庸、懒、散的作风仍有存在的问题。如2014年开工的海新阳光公寓二期工程,由于沿用与2007年一期工程同步设计的方案,一些规范要求滞后,加之施工监管不到位,完工后出现消防需整改100多项,建筑面积少于原工规批准面积858m2,停车位少于原工规批复数48个等多个问题,导致至今仍无法完成规划验收。

整改情况:

一是开发公司已将海新阳光公寓二期的竣工实测报告提交厦门市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海沧窗口)完成变更手续。3月12日根据区规划委及市保障办意见对车位变更事宜进行公示,3月18日公示期结束。3月19日针对公示的总平图,与业主委员会开会协调。确认总平方案无异议后,提交保障办复函。

二是对存在面积误差问题已向区规划委员会做出说明,区规划局务会已通过该事项讨论,针对面积误差问题无异议。开发公司重新修订《工程代建管理规定》,增设“房屋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将相关规划指标提供给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加强在单体放样、正负零验线、基础验收及主体验收时,对相关规划指标进行复核”的条款。同时,对各在建工地下发《关于开展建筑主体测量复核的通知》,明确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对在建工程进行测量复核,同时在后续施工过程中要定期校核,并将测量结果及时上报。其中海沧中学扩建项目已通过市规划委的抽查,结果评定合格。

三是对相关党员干部及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

52)关于2013年以来共有235人被集团治庸问责,个别中层领导干部连续多年或一年内被问责多次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重新修订城建集团《治庸问责暂行办法》,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管理。

二是强化结果运用,治庸问责结果将在公司考核、奖惩、提拔、任用干部等方面得到更加充分的运用。

3.制度制定、执行不够到位

53)关于制度制定不够严谨的问题。兜底条款自由裁量权大,实际工作中适用兜底情形多,为一些违规行为“松绑”,成为突破条规的借口。

整改情况:

一是废止城建集团《不进入有形市场招标投标项目发包管理暂行规定》《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土地公司《不进入有形市场招投标项目发包的管理规定》等制度3项,同时要求土地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市区相关规定即时修订2019版《不进入有形市场招投标项目发包的管理规定》。

二是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召开三次整改工作碰头会,明确各子公司排查各自制度中存在自由裁量权大的条款,目前六家子公司均开展排查工作并形成报告上报:市政中心废除了其《工程招投标及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的1条内容,修改了其中3条内容;园林公司对其16个制度进行排查,废止其《代建工程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的一条内容,完成《劳务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设计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的修订,同步修订4项制度;开发公司排查其3项制度均无兜底条款,目前已修订《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和《工程招投标及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物业公司修订《各类前期服务单位及劳务单位入库名录管理办法》和《工程招投标及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绿色产业公司排查出7条存在兜底条款的制度,并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废除;土地公司已修订《土地公司招投标管理实施操作细则》和《工程变更制度》等制度2项

三是集团工程管理部定期抽查各子公司的制度执行情况,严格按制度办事。

四是结合企业整改重组进度,重新梳理城建集团制度汇编,修订城建集团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

54)关于有制度未执行的问题。根据城建集团《各类前期服务单位及劳务单位入库名录管理办法(试行)》、《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2015年1月1日开始上述名录库统一由集团工程部门进行管理、考核,截止目前该项制度未执行。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

一是集团不再设置名录库,各子公司根据集团标准结合自身业态要求设立相应专业的名录库。废止城建集团《各类前期服务单位及劳务单位入库名录管理办法(试行)》《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2项

二是各子公司制定各自的名录库管理办法,明确规范名录库的管理条款和使用流程,并备案至集团工程管理部加以监督管理。

三是集团加强对子公司名录库的使用监管,明确共享其它子公司名录库须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审批。集团工程管理部定期抽查子公司名录库使用情况,走访施工单位,了解名录库内单位配合情况,一旦发现配合不好、漫天要价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及时通报清理。

四是各子公司名录库的考评结果上报集团,集团工程管理部将统一发文通报,确保将不合格的单位及时清理出各子公司的名录库。

55)关于执行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如集团及各子公司对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均作出详细规定,但执行中往往偏差走样。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19年2月15日组织集团约120名项目管理人员和招投标人员参加“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专题讲座,解读最新招投标相关规定,提升招投标业务水平。

二是集团工程管理部加强对工程建设管理进行事中检查,每季度对各子公司进行一到两个项目的建设资料抽查。集团工程管理部第一季度共抽查11个项目,本次抽检中招投标情况限额以上项目均按照公开招标形式执行,邀请招标和直接委托的项目也能做到资料齐全或有相应的依据。目前处于前期阶段的项目合同范本皆为最新版本,但个别公司存在签订合同未落款时间问题,已提出批评,要求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已开工项目虽严格按照各司相应的制度执行,不存在违规操作现象,但项目推进较缓,还需要加强协调机制和现场管理工作,有效安排人员和机械的投入。集团工程管理部将长期坚持此项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批评并予以整改完善。

4.落实厉行节约精神的意识不够

56)关于落实厉行节约精神的意识不够的问题,如在城建大厦室外工程建设过程中,将原设计使用材料蒙古黑花岗岩改用山西黑花岗岩。

整改情况:

一是对相关党员干部及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

二是鉴于该项目建设成本节约意识不够,今后其他建设项目将提高节约建设成本的意识,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加强造价控制管理。在符合设计使用标准的前提下,尽量选择价位适宜的材料,并在材料的确定流程上进一步规范完善,落实厉行节约的精神。

57)关于无依据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如按男150元/月、女200元/月发放洗理费;按1200-1800标准发放集团部门领导和子公司部门领导公用车补贴,均无依据。

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洗理费发放依据,集团工联曾向厦门市总工会法保部咨询并得到回复:根据国家统计局1990年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函〔1989〕65号)及1993年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统制字〔1990〕1号),上述文件对《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作出规定,规定中明确了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公费医疗卫生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费、上下班交通费、洗理费等。厦门市总工会法保部建议,根据文件精神,可以发放洗理费,但必须制定发放标准并提请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发放。根据上述规定,2013年至2016年,集团工联制定洗理费发放标准(男150元/月、女200元/月,采用按季度或半年随工资发放),并严格按照集团制度规定提交集团党委会讨论研究后执行。

二是自2017年1月起,停止发放员工洗理费;2019年1月起,暂停发放集团中层及其他管理人员的车辆补贴。

三是今后将严格按照省、市总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规范集团职工各项津补贴发放工作。

四是分别对相关党员干部及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2人次、诫勉3人次。

58)关于超标准发放奖金、津贴的问题,如超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城建集团按每月300元标准发放该项津贴,超出省人社厅规定的200元标准。

整改情况:

一是退还超标准发放费用。经公司费用管理自查,已于2017年9月全面暂停发放防暑降温费,并组织员工退还2013年8月至2017年8月共计24个月的防暑降温费超标准部分,共有483位员工退还防暑降温费超发部分,共计628844.81元。

二是分别对相关党员干部及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2人次、通报1人次、诫勉1人次。

59)关于差旅费报销审核不够严的问题。赴外地学习、培训,均出现公杂费、伙食补助费多报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对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对2013-2018年度的赴外地学习、培训差旅费重新进行全面核查,确实发现存在赴外地培训差旅费报销审查不够严格的问题,原因是集团颁布的《费用管理办法》(厦沧城〔2016114号)没有严格区分出差考察与员工外出培训两种情况,员工外出培训也一并套用出差考察办法报销差旅费。

二是重新修订城建集团《费用管理办法》,于2019年3月1日颁布执行,严格区分出差考察与员工赴外地学习、培训差旅费的报销办法,完善报销手续,职能部门严格把关审核。

三是分别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2人次、通报1人次。

60)关于公务接待不够规范的问题,普遍存在着,接待费审批手续不完整,费用报销程序过于简单,审核把关不严,报销票据附件中无接待单位名称、接待人数及事由等要素,以及无公函接待的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对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对我司2013-2014年度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实存在不规范现象:无附接待公函,无接待对象及人数、无陪餐人数等情况。主要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公司制度修改滞后、且审核把关不严。2013年度接待费共计342432元,其中206797元是结算2012年度在指定酒店用餐的按签约进行结算的费用。由于没有及时对公务接待办法进行及时修改,还是沿用原来的管理办法,造成在公务接待手续上不规范。

2015年度开始,我司按新修订的《费用管理办法》执行,对公务接待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控制:所有接待原则上须事前审核审批后方可进行,公务接待均不安排在高档酒店,不用高档洋烟洋酒,不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各类费用报销需经报销部门负责人、行政办和财务部严格审核,再按费用规定给予报销201511日以后,公务接待费用明显下降,且手续规范,审批流程依据充分。

二是重新修订城建集团《费用管理办法》,严把审核关,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费用审批手续。

三是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区相关规定和公司制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规范集团公务、商务接待工作。

四是分别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2人次、通报2人次、诫勉1人次。

61)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够规范,存在超范围慰问非会员和非会员直系亲属、非规定项目慰问等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工会联合会已于2018年5月起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7〕185号)和《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闽工办〔2018〕23号)两份文件精神执行。

二是组织各基层工会学习《厦门市总工会关于转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工〔2018〕72号)精神,今后将严格按照该文件执行。集团工联经费审查委员会将定时不定时对各基层工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2人次、诫勉1人次。

62)关于超标准慰问,同一慰问事项存在慰问金标准不一,且部分高于省、市规定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工会联合会已于2018年5月起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7〕185号)和《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闽工办〔2018〕23号)两份文件精神执行。

二是组织各基层工会学习《厦门市总工会关于转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工〔2018〕72号)精神,今后将严格按照该文件执行。集团工联经费审查委员会将定时不定时对各基层工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2人次、诫勉1人次。

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63)关于未严格按照“五抓五看”的要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党委、各子公司党支部已于2018年5月15日按《关于规范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厦海廉责办〔2018〕2号)精神,制定2018年度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具体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班子成员均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制定个性化清单2019年度,已根据上级要求及企业实际,制定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及党委班子成员个性化清单。

二是党委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集团党办定期对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反馈,确保责任落深落细。

三是指导督促各党支部按照要求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推动各级党组织把省委提出的“八个坚定不移”的要求落到实处。

64)关于个别子公司党支部书记在谈话过程中表示,对本单位是否有制定责任清单不太清楚,个别分管领导对如何履行“一岗双责”不清楚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的学习,要求各单位责任清单的制定、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落实,确保履职到位。

二是集团党办已于2月中旬对各支部开展2018年以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制定情况、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65)关于2017年和2018年连续两年述责述廉落实上级要求不到位的问题,个别成员所述内容未重点围绕执行政治纪律等四个方面,实施环节上主要领导未按要求对班子成员逐一点评。

整改情况:

一是相关领导进行自查自纠,补缺补漏。

二是集团纪检监察室引以为鉴,严把材料关,已发文通知集团相关领导严格按照要求撰写2018年度述责述廉报告。

三是已于2019年5月召开2018年度党委领导述责述廉会,严格按照撰写报告、述责述廉、现场评议、整改公开、汇总上报五个环节开展。

66)关于少数中层领导干部不重视廉政对照检查的问题。抽查2017年集团提拔的7名中层干部廉政对照检查材料发现,领导把关不严,林健、陈荣周未按规定查摆六大纪律问题,且高度雷同;戴高鸿、吴郄泉、林惠荣承诺内容完全相同。

整改情况:

一是相关领导干部已完善廉政对照检查材料。

二是明确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经个人签字确认后,报主要领导把关签字确认,再提交集团党委进行审核,发现雷同即刻退回重写。

三是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4人次。

2.纪委监督执纪力度不够

67)关于纪委“三转”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结合国企整改重组,集团纪委“三转”已经落实到位。集团纪委书记不再兼任其他职务,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和专职纪检干部2名。

68)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将开展谈心谈话作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廉政勤政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确保谈话全覆盖。2019年以来,集团系统内开展谈心谈话1295人次。

二是注意廉政谈话的定位,谈话前认真制定谈话方案,有的放矢,突出谈话主题,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谈话入脑入心。

三是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及时发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2019年以来,廉政函询3人,提醒谈话10人,批评教育41人,通报3人,诫勉5人

69)关于谈话函询力度不够,2018年1-9月谈话函询仅3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与实践,提升纪检监察人员发现问题线索能力。2019年以来集团系统内廉政谈话、函询51人次。

二是从内审及项目抽查工作中深挖问题线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分析,充分运用谈话函询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已2019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后续将结合实际深挖问题线索。

70)关于问责力度偏轻偏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已订阅《中国纪检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购买纪检监察工作相关书籍,供纪检干部学习。

二是加大问责力度,2019年以来,诫勉5人,通报3人,批评教育41人,提醒谈话10人

71)关于内审结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人员配备,充实内审力量,计划增加内审人员1人。

二是已订阅《中国审计》《中国内部审计》,不定期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强化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三是督促内审发现问题整改,深入查找问题原因,举一反三,狠抓整改落实。已梳理、汇总2018年内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后续将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四是充分运用内审成果,针对“屡提屡犯”的问题,严格追究责任,形成震慑,切实促进内审实效。已拟定2019年度集团内部审计计划,结合后续内审及整改情况,对重复出现的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3.警示教育覆盖不够

72)关于警示教育开展的广度深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19年以来对基层项目管理人员开展警示教育111人次,力求将廉洁从业警示教育传导到每一个工人。

二是集团纪委不定期检查各公司对一线员工警示教育开展情况。

73)关于对纪律教育的认识仍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国企整合重组,重新排查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和风险防控图。目前已重新梳理、排查岗位217个,风险点405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481条,绘制廉政风险防控图131个。

二是结合2019年度中央、省、市区各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适时邀请党校老师、区检察院干部开展廉政专题辅导讲座。

三是扎实组织好会前“学廉十分钟”、廉政谈话、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将纪律教育抓在日常、融入经常,提升员工依法依规、廉洁从业意识。2019年以来组织会前“学廉十分钟”、观看警示教育片750人次,参观廉政基地97人次,廉政提醒谈话10人,批评教育41人,诫勉5人。

74)关于个别停车场收费员私自截留停车费的情况仍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收费员队伍净化工作,组织停车场管理员前往东孚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2次,2019年以来开展谈心谈话6场次,进一步筑牢廉洁思想防线,提高收费员的廉洁从业意识。对工作中出现中饱私囊的员工狠抓严惩,坚决执行“抓到一个辞退一个”。2019年以来,已根据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辞退违规违纪员工3名,并通过会议对违章收费员的处罚进行通报,以达到威慑作用

二是推行电子缴费模式,并号召车主使用非现金支付,我司智能停车系统支持多种线上支付方式,如微信、支付宝等,替代原有 POS设备收费“租赁”模式。通过线上支付,减少人工干预,避免收费漏洞。截至目前,非现金缴费已达80%以上,2018年度的平均收费率已达到65%。

三是开展停车场内无人值守模式。依托车牌自动识别、自助缴费两大功能,实时记录车辆信息,做到精准计费、有依有据,同时也便于有效的监管和数据分析,从而提高停车业务智能化管理水平,彻底杜绝“跑冒滴漏”收费现象。

四是加大监管力度,由公司纪检小组、业务部门携手预防、联合监督。在收费金额上,通过核对收费台账与财务入账数据方式,检查收费是否存在不合理情况。在日常管理上,不定期对停车场、路边停车的收费员实施收费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呼吁广大群众共同监督现场收费工作,并开通投诉热线(6088276/6088273),对于群众举报的违规员工,一经查实,均给予严肃处理。

五是开发公司出台《道路停车收费员管理办法》《停车场维序员管理办法》,规范道路停车收费员队伍的日常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六是继续加大厦门e停车公众号、APP推广宣传,目前平台注册绑定车主为8.3万人,该数据仍在增加中。

七是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1人次。

反腐败斗争方面

1.大宗物资采购不够规范

    75)关于大宗物资采购不够规范,采购缺乏计划性的问题。根据市政中心提供的采购报表,市政中心2015年度8次采购环卫车辆,仅有一次于年初有计划有预算,预算金额52万元,其余7次预算金额为零。

整改情况:

一是在市政维护资金方面,制定市政中心2019年各部门生产设备、维护物资及办公用品类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计划,根据使用部门需要,按所需物资类别及需求进度进行采购。

二是在车辆采购方面,市政中心已根据车辆到期报废情况及垃圾分类工作等新增业务需求,配合区环卫处制定2019年车辆设备采购计划,并根据业务开展需求进度拟定相应的采购时限,集中招标采购。下一步若采购主体变更,市政中心将根据全年车辆采购计划上招标平台进行招标采购。

三是对相关党员干部及经办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1人次。

76)关于未严格落实公开招投标制度的问题。如市政中心2013年以来采购项目665项,合同金额1.4亿元。未公开招投标数46项,占126项应公开招投标的36.5%。其中:单一来源谈判7次,不符合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19年2月15日组织集团项目管理人员、招投标工作人员参加“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专题讲座,解读最新招投标规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改委2018(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二是关于财政投资项目,严格按照业主单位委托要求,执行招投标法相关规定,物资采购必须符合政府采购要求,采购计划需报区采购办审批。特别是限额以上采购项目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必须经采购办批准。

三是关于企业自营项目,各子公司对控制价超过限额的项目由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流标两次后再按程序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严格按采购管理制度规定执行,确实为特殊专利产品或特殊商品需采用特殊方式采购的,报各自公司招投标会议研究确定后实施;各子公司对其各部门申请采购物资进行市场调查,并对至少三家供货单位进行询价,参照调查询价结果制定控制价,然后进行招标。同时,要求各部门在每年年底前制定下一年度的资产购置计划,对各部门申购资产及物资购置计划进行汇总,统一进行购置。

四是结合企业整改重组进度,重新梳理城建集团制度汇编,完成城建集团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修订。

五是分别对相关党员干部及经办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4人次。

2.工程招投标管理不够严格

77)关于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各子公司立行立改,修订公司工程招投标规定,并于本年度起,限额以上项目严格按照公开招投标执行,目前土地公司的《土地公司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不再对限额以上项目进行相关的委托工作。特别是停止超限额的电气工程、供水工程、燃气等工程直接委托施工。

二是已于2019年2月15日组织开展“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解读”讲座,解读最新招投标相关规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改委2018(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集团加强职能管理,定期检查各子公司招投标情况,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方式进行工程代建项目招标活动。

78)关于拆分、肢解项目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各子公司开展排查工作。市政中心对2018年至今的项目进行排查,不再出现拆分肢解情况。园林公司对2013年至今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并对存在拆分、肢解情况的分管及相关责任人共3人进行批评教育,2018年9月份后共开展20个项目,不再出现此类情。开发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签订合同8份,本年度相关工程施工招标不再出现肢解发包项目情况,同时修订《工程招投标及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三条内容,增补禁止拆分肢解同一立项内整体工程发包。土地公司对2013年至今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共计排查395个项目,并对存在拆分、肢解情况的2个项目的相关责任人共3人进行批评教育,2018年后不再出现此类情况。

二是加强学习,已于2019年2月15日开展“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解读”讲座,解读最新招投标相关规定,指导工程建设人员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方式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三是修订城建集团《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明确禁止拆分、肢解项目

四是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3人次。

79)关于城建大厦装修工程肢解成12个项目进行发包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开发公司对2019年以来的工程施工招标情况进行自查,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共签订合同8份,其中物业公司4份,开发公司4份。物业公司邀请招标项目1个,直接委托项目3个;开发公司直接委托项目2个,公开招标项目2个。直接委托项目均根据开发及物业公司的制度《工程招投标及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进行相关招投标工作。经自查,2019年相关工程施工招标不再出现肢解发包项目情况。

二是财政项目将严格按照《厦门市海沧区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备案有关事宜的通知》(厦沧建〔2018〕30号)文件第四条规定,有关专业发包及专项发包及分包问题按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等文件执行。                 

三是自营项目方面,开发公司修订《工程招投标及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三条内容,增补“禁止拆分肢解同一立项内整体工程发包”。

四是集团将形成上下联动、层层监管机制,由集团纪委督促集团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纪检小组定期对项目发包情况进行检查。

五是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

80)关于违法分包的问题。房屋建筑和市政配套工程施工总项目数158个,其中:委托给无资质劳务企业135个,涉嫌违法转包的项目共有137个,占总数的85.4%和86.7%。抽查发现,劳务分包过程的招标方式确定、对象选择、管理费核定等关键环节自由裁量空间大,更改较随意,缺乏严格的监管,存在较大的管理漏洞和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

一是涉及施工业务的各子公司,施工单位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派驻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参与项目。

二是主要材料采购与劳务分包剥离,由施工单位采购,不得整体打包委托分包给劳务队。

三是规范各自名录库的劳务单位,施工方根据项目情况分包给有相关劳务资质的劳务单位,并签订劳务合同。

四是目前市政中心、园林公司和绿产公司的劳务分包已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分包单位,特殊情况需直接委托的需通过专题会议讨论后委托。

五是绿色产业公司已重新修订《劳务计价实施细则》,按工程类别区分下浮比例,规范管理费用核定工作。

六是结合企业整改重组进度,重新梳理城建集团制度汇编,完成城建集团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修订。

七是对相关党员干部对进行廉政提醒谈话3人次。    

81)关于IOI及佳格配套输油管架工程(不含钢构)劳务标,合同价为1200万元未按要求公开招标,且其管理费下浮7%结算,远低于公司常规下浮20%的比率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绿色产业公司主营业务为园林工程及市政工程施工,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今后区财政资金项目实施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人工、材料等分别进行招标,其中劳务按照公司《劳务招标管理暂行规定》组织招标;项目主要材料按照当年度《厦门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执行,即限额以内区财政资金项目的物资采购按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执行,限额以上区财政资金项目的物资采购,由绿色产业公司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

二是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闽建〔2017〕5号)、《关于调整发布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报价最低控制线标准的通知》(厦建价〔2017〕19号)等文件精神及市场实际情况分析,结合公司项目类别、造价等不同,按照公司主业务划分制定《项目劳务计价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公司项目劳务下浮比例,明确园林工程、市政工程按最终审核价,以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50-300万元(含300万元)、300-400万元(含400万元)分三个区间,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下浮比例。

三是绿色产业公司新承接项目将严格按照该细则实行,根据项目立项、工程造价分别套用相应的下浮比例;特殊类项目根据项目造价构成并结合专业特点、工程环境、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难易程度、企业合理利润、市场风险等因素可以适当调整,如应急建设及抢险救灾等项目,在原有项目下浮比例的基础上*0.85、项目配合政府解决征拆问题的,在原有项目下浮比例的基础上*0.9。

四是对相关党员干部及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1人次,诫勉降低工资职级1人次。

82)关于造价管理控制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各子公司进一步梳理造价等工程人员岗位信息,并完善岗位职责内容。

二是要求各子公司加强造价管理工作,完善物资采购流程实施细则,编制预算书、工程量清单及信息价等,绿色产业公司已修订完成《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三是集团工程管理部加强职能监管,定期检查各公司相关项目招标采购控制价的编制情况、成本控制情况,对未能规范造价和采购的项目予以批评通报。

四是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

83)关于未编制工程控制价或以概算价直接发包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修订《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原则上所有发包项目(含直接发包)前均应编制工程控制价或预算价。

二是加强造价人员配置,完善岗位职责内容。

三是集团工程管理部加强监管,定期检查各公司相关工程发包的控制价的编制情况,对没有按规定编制预算价和控制价的项目予以批评通报。第一季度抽检未发现招标采购控制价不规范问题。

四是结合企业整改重组进度,重新梳理城建集团制度汇编,完成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修订。

五是对相关党员干部及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3人次。

84)关于劳务预算价明显低于常规预估价的问题。如2015年12月,将自贸公园项目劳务标总价暂定680万元,占预计总投资3500万元的19.43%(常规为30%-40%),但最终劳务分包合同总价2136万元,超过原暂定价的214%。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工程造价人员配备,按建设方提供预算清单做好劳务成本预算。

二是加强劳务合同签订管理,劳务合同签订必须有相对应的预算清单,做好成本测算工作。绿色产业公司所有新承接的项目,甲方有提供预算清单的,严格按预算清单来控制;无项目预算清单的,须自行编制劳务预算清单,方能签订合同。相关条款已经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

三是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

85)关于自行组织的公开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各子公司对于须公开招标项目做到委托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二是招标文件由代理单位编制后,对招标文件设定的资质要求、评标方法及其他相关条款进行探讨分析,由各公司完成合法合规审核会签后,按规定发布至公开招投标相关网站。

三是针对邀请招标项目,严禁无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

四是集团工程管理部加强职能管理,定期抽查招标项目,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并举一反三,规范招投标行为。

3.前期服务和劳务名录库的管理不够严格

86)关于前期服务和劳务名录库的管理不够严格,如准入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

一是各子公司重新梳理前期服务库和劳务名录库,根据集团的统一标准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完善准入与淘汰机制,各子公司的前期服务、劳务招标管理规定和其名录库必须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备案归档。各子公司根据承接施工业务类别,要求劳务单位需具备相关业务资质。

二是集团工程管理部定期抽查各子公司的前期服务和劳务名录库准入执行情况,监督规范管理。

87)关于前期服务和劳务名录库的管理不够严格,如使用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

一是目前各子公司对劳务单位和限额以下前期服务单位的确定,都采用名录库随机抽取的方式。

二是绿色产业公司已重新修订《劳务计价实施细则》,规范劳务库的使用。尚未设立名录库的公司需要共享其他子公司名录库的项目,必须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审批后,方可执行。

88)关于前期服务和劳务名录库的管理不够严格,如重复设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

一是集团明确名录库的入库、考核、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子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设立和管理各自的名录库,并加强各子公司共享的名录库设置和其名录库的使用监管,备案至集团工程管理部。

二是集团工程管理部加强对子公司名录库的使用监管,定期抽查子公司名录库使用情况,走访施工单位,了解名录库内单位配合情况,发现配合不好、漫天要价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及时通报清理。

89)关于前期服务和劳务名录库的管理不够严格,如考核标准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

一是集团明确名录库的入库、考核、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并加强各子公司共性的名录库设置和其名录库的使用监管,定期抽查各子公司名录库使用情况,通过走访实际使用单位,了解名录库内单位的配合情况。

二是各子公司及时报送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名单,集团工程管理部将统一发文通报,确保将不合格的单位及时清理出各子公司的名录库。

4.代建管理水平不够高

90)关于代建管理人员配备不足,项目管理机制不健全,现场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和质量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企业整改重组,增加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目前土地公司已新增代建管理技术人员5人,同时结合企业“四定”工作,申请增加2个设计技术管理岗位和2个造价管理岗位

二是结合市重点项目管理考核机制,认真落实代建工作规程,根据重点项目管理办法、代建制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完善内控体系。

三是在管理过程中严格落实分级协调机制,强化问题与目标导向,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安全与质量隐患的排查,确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集团安办加强对现场巡视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除,推进项目建设。

四是对相关党员干部及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1人次。

91)关于工程变更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如2017年在农村雨污工程项目检查过程,发现10个项目存在此类问题,导致多支付工程款。

整改情况:

一是2017年收到农村雨污工程项目问题整改通知后,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及督促施工单位退回超付工程款并于2017年内收回全部款项,对相关党员干部通报批评1人次诫勉教育2人次解除劳动合同1人次

二是土地公司已完成修订《工程变更与签证管控制度》,规范规程变更程序,加强项目负责人及审批人员对工程变更制度的学习和落实,确保严格坚持按照制度开展代建工作。

三是本年度第一季度以各子公司工程变更为重点开展排查工作:市政中心在建项目共11个,其中3个项目涉及工程造价增加的变更(造价在10万元以内且单项变更未超过合同价10%),均由设计单位先行出具设计变更单,并将在变更实施后28天内将工程签证单送区财政审核中心备案。土地公司新开工项目共8个,并未发生变更签证,7个在建项目涉及工程签证变更,均符合程序并按照土地公司《关于工程变更与签证管控制度》执行。园林公司在建项目共16个,其中因现场实际情况等原因,造成设计变更的项目有2个,园林公司对符合要求的合理变更按照规定正在办理变更手续;开发公司在建项目7个,其中财政项目3个,自营项目4个。经自查涉及工程变更3个,具体为:海沧中学扩建工程因基坑支护变更和级配砂石换填情况发生变更2项,此两项变更已按要求在区政府专题会议〔2019〕44 号并通过,天心岛小学扩建工程因防挤土措施专项方案发生变更1项,此项变更已按要求在2019年4月1日的区政府专题会议中通过。集团工程管理部定期抽查代建单位的变更与签证文件,检查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和经济性,复查签证文件的真实性,规范工程变更与签证工作。

92)关于抽查园林建设项目发现,随意变更或变更不严格的情况也较为普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设计前期勘察,充分理解项目设计目标、人性化设计,使方案及施工图落地性更强,减少后续工程变更的可能性。

二是对招投标工程量进行编制,要求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预算书,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三是今后将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现场施工,对符合要求的合理变更按照工程变更相关制度上报相关单位审批后实施工作,并将最终变更结果绘入竣工图内。

四是园林公司、绿色产业公司已收集工程制度、办法、会议纪要等相关学习材料,并编排学习计划,已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关于海沧区区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厦海发投函〔2018〕51号)精神。

五是集团工程管理部定期抽查代建单位的变更与签证文件,检查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和经济性,复查签证文件的真实性,规范工程变更与签证工作。

93)关于工程决算、支付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

结合集团重组整合要求,集团自上而下梳理2013年至今尚未决算的项目清单,以集团工程管理部牵头、集团财务部配合形成长效机制,要求各子公司专门成立清理小组,梳理清单的同时要求上报清理工作计划,并纳入相应考核机制。经过排查,历年遗留项目难清理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资料不全、台帐不清楚所造成。目前召开三次专题协调会,从易到难逐步梳理,截止目前已梳理决算项目176个,送审项目111个,其中区财政局已收件的项目34个。

5.绿化建设项目问题较突出

94)关于苗木采购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最新政策规定及企业实际情况,修订绿色产业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规范采购控制价审核、供应商选择、评标等操作流程。

二是组织招标采购经办人学习《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与评标1200问》,参加“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专题讲座,提升业务水平及综合能力。

三是目前绿色产业公司物资采购严格按照新修订的《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执行,2019年3月修订以来,苗木采购项目共有5个,采购预算价合计27.35万元,由于均未超出《厦门市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限额标准,故在绿色产业公司内按照新规定,进行控制价审核、供应商选择等流程操作,采购合同金额合计25.57万元

四是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1人次。

95)关于巡察期间抽查36个项目苗木采购资料发现存在的问题:部分项目违规直接采用“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程序形式化,询价未按规定范围公开,存在“定向询价”;评标方式单一缺乏相应的技术参数;采购控制价未经审核,制定随意等。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厦门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进行公开招标,提前制定苗木采购需求,尽量采用批量公开招标采购,工期紧迫限额以下的采购按规定报批采用竞争性谈判或磋商形式确定采购方式。

二是公司平台小额度的苗木询价采购按《苗木供应单位名录库管理及使用办法》执行,随机抽取八家或以上苗木供应商进行询价。

三是苗木采购评标方式结合苗木规格大小、冠幅、品相价格进行综合评标。

四是采购控制价由专业造价管理人员进行控制价审核。

五是2018年10月16日巡察后至今,绿色产业公司苗木采购项目共有5个,采购金额合计为41.21万元,采购预算价均未超出《厦门市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限额标准,在绿色产业公司平台按照《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进行询价采购,不再出现上述情况。园林公司2019年一季度物资采购项目共8个,其中应公开采购项目共4个,实际采用公开招标项目共4个,均严格按照厦门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管理规定执行,未存在对限额以上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限额以上及以下项目均按规定开展预算价编制及控制价审核工作。

六是对相关党员干部及经办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

96)关于绿化施工监管有缺位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园林绿化的专业特点,加强对苗木种植位置、数量调整等不增加造价的变更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办理办理变更手续。

二是督促监理单位加强各施工工序环节管理,及时做好内业资料收集,把关竣工图纸确保与现场的一致性;从施工方面通过严格控制材料进场验收、工序验收,加强学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工程质量监督政策宣导》。

三是园林公司成立绿化质检组并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目前开展28个项目检查并对检查问题逐一整改到位。通过第三方专业质检单位指导,已对36个在建项目进行整改,且均已整改完成。2019年度起,项目从开工建设过程均按新的指导要求开展过程监管。目前设计、监理、代建一同在第三方的监导下,已基本杜绝监管缺位现象。持续提升专业能力、管理水平,提高管理质量。

四是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2人次。

6.内部管理存在漏洞和风险

97)关于库存管理存在较大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

园林公司整改情况:

一是已安排专人作为仓库负责人,4个管理站、车队、电工组设立6个子仓,并于2019年1月份组织2次站点现场学习培训工作;1月份完成各子仓的物资盘点,同时要求每个月提交一次盘点清单,规范业务流程。

二是已重新排查、梳理、调整仓库管理制度,并于2019年1月以新阳管理站为示点,指导各站、车队、机电组仓管人员,进行仓库材料采购验收、出入库单、档案资料、分类明细账的管理学习。

三是已于2019年3月份完善仓库软件系统组织架构,并组织各子仓负责人进行软件培训,经过近三个月时间的试运行、评估、优化,已完成软件完善,进入正常使用。目前,仓库负责人可直接从系统掌握各管理站库存、进出仓及物资使用情况,并每月导出报表存档,提高日常仓库管理工作效率。

四是已安排专人对各子仓上报的物资需求进行统计、核实,及时发现超储现象,并核减需求。

市政中心整改情况:

一是市政中心已加强对各类小机械的使用管理,所有小机械均有建立详细台账,明确具体的保管人、使用人,确保设备专人专用,且日常使用情况和维修情况均有建档,以作为后期报废和更换的参考。

二是针对部分物资超储积压问题,主要从两方面入手抓好整改:(1)已按规定将季末库存材料明细清单反馈至各使用部门,督促各部门加强对积压物资的使用处置,全面减少库存积压。(2)加强物资采购的计划性,科学采购物资,确保库存率处于合理水平。

三是针对物资动态去向不明问题:(1)对仓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完善仓库管理工作。(2)在公司、部门、管理站分别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台账清单,公司固定资产由综合部统一登记管理;各部门负责各自管理职责范围内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各管理站负责本辖区内基地、清洁楼、公厕、停车场等场所内固定资产的登记及日常管理。同时,明确所有固定资产由专人专管专用。(3)针对非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由各业务部门、管理站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向仓库办理相应的领用手续并发放至具体使用人,严格执行物资出库、入库制度。此外,市政中心已从2019年1月份开始建立相应的记录台账,包括工作服、劳保用品、垃圾桶等,均已明确各类物资的去向和责任到个人。

四是分别对相关党员干部及经办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2人次、批评教育3人次。

98)关于基层站点管理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如零星维护项目实施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2019年1月份针对该问题对各基层人员开展座谈会4场,并全面梳理分析基层站点管理存在的廉政风险点3个,包括维护零星项目的审批确定规范、维护零星项目工程量决算规范、维护日常物资管理规范等。

二是园林公司已调整《绿化维护劳务定额单价及使用方法》,对绿化维护劳务预算、结算、支付进行规范,并对维护人工机械单价、维护综合类及基本主材单价和绿化维护工程常用定额单价进行调整确定。

三是重新修订《劳务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对劳务单位的入库条件、要求、业务范围、招标方式、维护管理等进行规范。

四是强化对基层站点廉政风险的管控,特别是对维修项目、仓库管理等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强纪律宣传,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站点延伸,打通党风廉政建设最后一公里。

五是加大改革,市政道路维修试点两个片区统一集中公开招标。

六是对相关党员干部及经办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3人次。

99)关于管养监管、考评比较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园林公司绿化养护考评细则共分为绿化道路养护考评、公园养护考评、街头绿地考评以及绿化维护工作中的劳务外包考核等。针对本次巡察发现问题,园林公司于2019年1月进行深化细化,包含考评细则、劳务外包考核工作及维护项目验收等,现每个月均按细化后的细则进行考核。市政中心已针对公司业务特点制定完成十项考评标准,并对各项标准的作业规范进行完善。

二是园林公司和市政中心已在日常考评中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园林公司每月由维护部考评小组成员对各片区进行考核、评分,并及时存档。

三是加强与各区相关单位的交流学习,园林公司已于2019年1月份组织维护部相关人员到厦门园博苑交流学习;2019年2月份走访湖里建发相关部门了解业务情况;2019年3月份组织学习厦门植物园、筼筜湖管理模式。市政中心组织参加全市考评工作培训会,会上与各区同仁进行交流探讨,会后及时传达各项工作要求;每季度会同区相关单位前往其他区参加互评,取长补短。

四是市政中心自查自纠,修订《市政中心管理站考核实施方案》,并对照考评标准严格执行,确保劳务管养业务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五是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4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

100)关于管养费用测算不够严谨的问题。如市政中心农村环卫对外承包合同金额按实际配置的保洁人员和垃圾清运车辆数量计量,但合同中未明确配置数量,且对该数量测算无可遵循规律。

整改情况:

一是市政中心修订《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劳务承揽合同》,主要修订作业范围、作业职责及考评考核方法等,对各村庄配置的保洁人员、作业车辆的数量进行明确,并将作业质量、作业成效与市容考评管理工作相结合。

二是市政中心已委托测量单位对全区农村保洁面积进行测量核定,同时根据各村庄地域性、保洁难度、人口流动等情况重新对各村管养经费进行测算,制定测算标准,确保测算的人员及车辆配置合理准确。

三是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1人次。

101)关于管养费用测算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18年已根据区财政局的专项审计对费用进行调整,食堂建设成本已按照70%列支维护成本,30%列入管理费。2019年严格按照规定,管理人员工资全部从管理费用中列支,实事求是地进行费用列支。

二是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2人次。

102)关于资产出租管理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修订租赁管理办法,调整租赁合同中相关条款,加强合同执行管理。

二是强化信息支撑,已安装、启用物业管理软件,融合项目资产管理。

三是针对一度存在出租资产(污水厂西侧临时厂房)被违规占用的情况,已立行立改,于2018年9月将此资产正式移交海沧土地储备公司管理,由其联合区城管执法大队妥善解决。

四是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2人次。

103)关于工程和物资采购档案一些资料缺失较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开发公司立即对16层窗帘采购及安装工作已按照规定整理归档至集团档案室,其中未中标单位投标材料也一并归档。

二是各子公司根据整改会议要求,完善公司相关制度,加强招标采购过程资料的移交及归档环节流程,妥善保存招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合同文本等相关文件、资料。原始资料按规定及时移交。

三是各子公司根据集团制定的《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制定各自的档案管理规定,将不同类型工程统一档案目录,设定合理归档时限,以及移交档案的审核流程。完成后上报集团行政办档案管部门备案。集团配备专门档案管理员,要求按档案管理要求整理、立卷、归档、移交公司档案室和海沧区档案馆,以确保工程建设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

四是对相关党员干部及经办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2人次、批评教育5人次。

相关问题整改方面

1.对区委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问题清单个别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104)关于对区委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问题清单个别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的学习,要求各单位责任清单的制定、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落实,确保履职到位。

二是狠抓问题整改,由各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加强监督,职能部门做好提醒,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对区纪委指出的相关干部人事问题的整改不够到位

105)关于对区纪委指出的相关干部人事问题的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对相关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是结合国企整改重组,严肃干部选任,在选拔干部时,多方面统筹考虑,防止片面性。

3.对市重点办专项督查暨代建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

到位

106)关于对市重点办专项督查暨代建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土地公司制定《工程变更与签证管控制度》,要求工程变更与签证须本着公平、公正及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求“一事一单、一项一签、工完签完”。

二是组织代建管理培训,并深入一线到各个项目部对代建内业资料及现场管理规范化进行指导,对发现问题举一反三落实整改,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三是对相关党员干部及经办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2人次、批评教育4人次。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巡察组共移交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3件。其中信访件1件,已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诫勉1人次扣除当月绩效30%。

线索转办件2条,其中IOI项目已对相关党员干部经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1人次诫勉1人次并降低工资职级。关于名录库管理问题,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鉴于集团具体业务各子公司承接,集团不再统一制定名录库相关制度,目前已废止城建集团《各类前期服务单位及劳务单位入库名录管理办法(试行)》《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2项,下一步,各子公司根据自身业务范围及特点设立名录库,建立准入与淘汰机制,报备集团工程管理部。集团工程管理部还将加强监管,不定期检查子公司名录库制度执行情况,并形成上下联动机制,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单位要及时报告集团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通知其他公司进行清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整改事项及说明

在区委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有6个问题因区属国企整改重组、或因情况较为复杂,需要逐步解决,集中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集团党委将严格按照区委巡察组的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问题根源,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1.有制度未执行。根据城建集团《各类前期服务单位及劳务单位入库名录管理办法(试行)》、《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2015年1月1日开始上述名录库统一由集团工程部门进行管理、考核,截止目前该项制度未执行。(对应问题54)

具体原因:

各子公司按集团公司《关于规范前期服务和劳务名录库管理的通知》要求,重新调整名录库并制定管理办法。

整改措施:

一是各子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设立相应专业的名录库及管理办法,并备案至集团工程管理部加以监督管理。

二是集团工程管理部不定期抽查各子公司名录库使用情况,发现不规范行为立即纠正。

完成时限:子公司在2019年10月底前按要求完成整改。

2.关于前期服务和劳务名录库的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如准入不严的问题。(对应问题86)

具体原因:

各子公司按集团公司《关于规范前期服务和劳务名录库管理的通知》要求,重新调整名录库并制定管理办法,梳理准入要求。

整改措施:

一是要求各子公司根据专业形态需求明确各自前期服务单位的类型,并保证一个专业类型的服务单位不少于三家。

二是入库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提供单位的合法证件和近三年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承诺未被停止承接相关业务。

三是入库前必须接受各使用单位对其工作成果质量、工作进度、配合服务、专业理论水平、项目重视度、企业业绩、企业信誉和行业口碑等方面的考察。

四是各子公司修订前期服务和劳务名录库管理规定,及时清理无资质的劳务队。

完成时限:计划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3.关于前期服务和劳务名录库的管理不够严格,如使用不够严的问题。(对应问题87)

具体原因:

各子公司按集团公司《关于规范前期服务和劳务名录库管理的通知》要求,重新调整名录库并制定管理办法,暂时无法体现整改成效。

整改措施:

一是集团明确名录库的入库、考核、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要求,需共享其它子公司名录库的,须报备集团工程管理部。

二是定期抽查子公司名录库使用情况,走访施工单位,了解名录库内单位配合情况,发现配合不好、漫天要价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及时通报清理。

三是抽查2019年前三季度各子公司名录库使用情况,落实整改要求。

完成时限:计划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4.关于前期服务和劳务名录库的管理不够严格,如重复设置的问题。(对应问题88)

具体原因:

各子公司根据专业需求成立各自的名录库,且根据集团要求按专业特点区别入库,目前名录库正在完善中。

整改措施:

一是各子公司根据专业类别区别设置名录库,若存在共享其他子公司名录库的情况,须报备集团工程管理部。  

二是检查各子公司名录库的设置,对存在重复设置的合作单位,确保各子公司重复设置的单位使用和管理标准一致。

完成时限:计划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5.关于前期服务和劳务名录库的管理不够严格,如考核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对应问题89)

具体原因:

各子公司按集团公司《关于规范前期服务和劳务名录库管理的通知》要求,重新调整名录库并制定管理办法,集团工程管理部检查各子公司的考核管理办法

整改措施:

一是集团明确名录库的入库、考核、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子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别制定监督管理与考评办法,确保合法合规合标。

二是各子公司将每次考评的结果报送集团工程管理部备案,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由集团统一通报。

完成时限:计划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6.关于工程决算、支付不及时的问题。(对应问题93)

具体原因:

历年遗留项目结算多,人员流失和工作交接的情况多,结算工作量大,对工程结算工作的推进有较大影响。

整改措施:

一是集团工程管理部牵头,梳理汇总全公司历史项目结算清单,制定工作计划,每周四下午定期召开历史项目清理工作例会,督促各公司开展结算清理工作,定期汇总完成情况上报集团领导。

二是各子公司成立历史项目结算清理小组,落实结算清理计划,及时协调问题,确保完成任务。

三是目前已梳理第一批结算清理项目80个,第二批已开始梳理。

完成时限:计划2019年底前完成。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下一步,集团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区委巡察组的要求,切实结合企业整改重组,立足常态长效,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抓好未完成整改工作的积极协调和跟踪落实,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建经营深度融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做到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以创新精神和长效机制推动集团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坚持常抓不懈,抓紧抓好整改。对已经完成并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检验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措施,跟踪推进,直至彻底整改;对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查找原因,强化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整改彻底。

二是坚持制度建设,做到标本兼治结合企业整改重组,一方面要以问题为导向,根据公司实际加快有关制度的规范完善,并抓好贯彻执行;另一方面以有益于公司发展、不违反组织原则为基本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注意把握好制度的稳定性和灵活性,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是坚持正风肃纪,转变工作作风。着力巡察成果的转化,认真贯彻《巡察工作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贯彻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持续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切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干部任用等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庸懒散”作风整治,切实提高服务意识。

四是坚持选人用人,强化担当作为。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树立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让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有舞台、受褒奖;让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让位子、受警醒。完善科学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探索考用结合,真正使考核结果与干部的选拔任用、评先评奖、治庸治懒、问责追责、能上能下等挂钩起来。落实市场化考核原则,落实干部轮岗制度,严格管控人员进出,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权限,建立能上能下机制,达到提质增效,提高企业效益

五是坚持党建引领,提升经营管理。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党建经营深度融合,引导广大干部对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紧扣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公司的长远发展,落实企业整改重组任务,优化公司发展结构,增强市场意识,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为海沧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奋力推进“国际一流海湾城区”建设工作做出贡献。

中共厦门海沧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9年1025

城建集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