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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中央西路、孚安路西段及中段路灯工程

发布时间:2019-10-21     浏览次数:1107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孚中央西路、孚安路西段及中段路灯工程 已由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孚中央西路、孚安路西段及中段路灯工程项目的批复(厦海发投【2019】6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融资,招标人为 厦门海沧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海沧区区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阳街道孚中央西路、孚安路中段及西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开挖及恢复路面,敷设电缆、顶管,安装路灯、三火中杆灯、配电柜等;总投资额约128.6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4. 工程发包价:详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预算价、控制价、发包价告知单”;

2.5. K值取定: 8 %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需为厦门市海沧区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海沧区工商注册、纳税登记、入统产值的建筑施工企业)。

3.3. 本招标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022000000秒至20191031093000秒通过  E共享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小项目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签名系统(版本号:V5.0.0)(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凡属厦门市海沧区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海沧区工商注册、纳税登记、入统产值的建筑施工企业)且企业相关信息未在海沧区建筑业处进行备案登记的,应及时与建筑业处相关人员联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程序随机抽取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沧区政府网站http://www.haicang.gov.cn/ E共享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okap.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海沧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海沧南海三路 1188 号城建大厦

邮编:361026

电子邮箱:/

电话:0592-6050085

传真:/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沧区坪山南里64号融信中心写字楼九层916

邮编:361026

电子邮箱: xmxyzj@126.com

电话:0592-6588039

传真:0592-6588036

联系人: 袁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