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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路和山后路交叉口西南侧停车场停车位使用权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0     浏览次数:13073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停车场内的停车位使用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使用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厦门海沧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地址:厦门海沧区南海三路1188202005室;邮政编码:361026 

三、招标项目名称:保税路和山后路交叉口西南侧停车场停车位。

四、招标项目地点:保税路和山后路交叉口西南侧H2C022地块 

五、招标项目实施时间:20193月;资金来源:自行投资。

六、招标项目规模、数量:

 

序号

地块

停车场

总面积

规划车位数

使用业态

备注

1

H2C022

8200

大车停车位:41

车辆停放

保税路和山后路交叉口西南侧

七、车位使用费底价:

 

序号

地块

停车场

单个停车位使用费底价

保证金

车位使用期

1

H2C022

大车停车位:600/

30000

使用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八、投标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手续合法的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九、本次地块的车位使用权对外公开招标,投标人根据自身车位数量需求进行投标报价,招标人按以下原则确定中标人:

(一)投标总价(单个大车停车位使用费报价*投标大车车位数量)最高者作为中标人。

(二)若中标人的投标车位低于停车场的规划停车位的,则按其余投标人的单个停车位使用费报价从高到低,依次评选剩余停车位使用的中标人,单个停车位使用费报价相同的,若投标停车位数量都小于剩余车位数量,则投标停车位数量最多者作为中标人,若投标停车位数量都大于剩余车位数量,则随机抽取中标人。

(三)投标人所投标的停车位数量不得大于规划的停车位数量,若后期使用过程中,中标人的停车数量有变化的,则按实际的停车数量*停车位使用费中标单价计算实际的使用费。

十、车位使用要求:

(一)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私自将停车位转让给他人使用。

(二)中标人不得在停车场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违章搭盖,不得开挖场地、不得在场地内堆放土头、垃圾等杂物。

(三)停车场停车位现状移交使用,中标人需承担水费、电费、保洁费和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

(四)若因政府原因,导致中标人无法继续使用停车位的,则中标人无条件搬迁出停车场,招标人及政府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取消投标人资格:(1)非本人参与竞标的;(2)竞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汇入指定账户的。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中标后不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2)不参与竞标流程或非本人参与竞标的。

十一、保证金缴纳:

竞标人必须于投标前将竞标保证金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号:

开户银行: 建行海沧支行

      户名:厦门海沧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3510 1559 0010 5251 5469

竞标多个停车场的须缴纳各项目对应的竞标保证金。

十二、报名及提交资格条款相关材料预审时间: 2019320900分至 20193301730分止(节假日除外);地点:厦门海沧区南海三路1188202005室,联系人:林志勇 ,电话:6081821

十三、竞标时间:201941

十四、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疑问,详见招标文件或咨询招标人。

十五、此次招标公告在厦门海沧城建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hcpu.com.cn发布。

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林志勇 ;电话:6081821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厦门海沧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2019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