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塘体育公园高尔夫练习场123店铺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21
浏览次数:2839
招租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店铺通过公开招租方式择优选定承租人,现将招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租人名称:厦门海沧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
2、招租人地址:厦门海沧区南海三路1188号20楼2005室;邮政编码:361026 。
3、招租项目名称:石塘体育公园高尔夫练习场123店铺招租
4、招租项目地点:厦门市海沧区马青路2111号石塘体育公园 。
5、招租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2月;资金来源:自行投资。
6、招租项目性质、规模、数量:
高尔夫练习场123店铺,面积44㎡,招租类别为接待,销售红酒、燕窝、茶叶等。
7、招租最低控制价:
高尔夫练习场123店铺,租期两年,第一年租金控制价6600元/月,每年递增5%。
8、本次招租,招租人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确定合格竞租人,参加本次竞租的竞租代表应携带竞租文件。
9、参加本次综合评分的竞租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竞租资格条件:(1)竞租单位为法人组织的,必须提供完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非法人组织的,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仅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即可,正反面均需复印)。
(2)竞租单位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竞租单位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并加盖竞租单位公章。
(3)竞租单位必须于竞租前将竞租保证金转账至招租单位指定账号,不得现场缴交现金,并将竞租保证金缴交凭证和竞租文件同时送达竞租地点,否则将被拒绝参加竞租。
(4)竞租单位与招租单位有其他租赁关系的,应在承租期间没有拖欠店铺租金、水电费或其他费用的,否则不接受竞租,竞租单位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竞租单位公章。
(5)提供参加政府招租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竞租单位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竞租单位公章。
(6)竞租单位为法人组织的,必须提供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材料,新设立企业无法提供上述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必须提供银行基本开户证明材料;若为非法人组织的,必须提供财力证明(十万以上含十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竞租单位公章。
10、购买招租文件及提交资格条款相关材料预审时间: 2019年2月21日10时00分至 2019年3月4日17时30分止;地点:厦门海沧区南海三路1188号20楼2005室,联系人:陈之韵 ,电话:_6081821。
11、有关本招租项目的所有事宜,以招租文件为准,如有疑问详见招租文件或请与招租人联系。
12、此次招租公告在厦门海沧城建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hcpu.com.cn/Pages/Home/Index.aspx发布。
本次招租的联系人:陈之韵;电话:_6081821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招租人:厦门海沧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