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发布时间: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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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海沧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区委同意,从2018年10月23日开始启动区委第六轮第一批巡察工作,对海沧城建集团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
此次巡察的主要对象是城建集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巡察的重点是监督检查被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重点了解以下情况:一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看是否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二是遵守组织纪律的情况,看是否存在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情况,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三是遵守廉洁自律的情况,看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等问题;四是遵守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情况,看是否存在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五是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欢迎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巡察组举报和反映问题。
巡察组负责人:梁娟(组长)
巡察组驻址:海沧区嵩屿南一里232号教师酒店四楼
举报电话:15980940885(工作日 8:00-20:00)
举报通信方式:厦门市邮政专用26328号信箱
举报箱位置:1.海沧区政府行政中心一楼北侧;2.海沧城建大厦一楼东侧鸟箱通道;3.海沧区嵩屿南一里232号教师酒店四楼电梯口。
海沧区委巡察组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