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阳商业中心停车收费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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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厦门海沧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
2、招标人地址:厦门海沧区兴港路京口岩小区35#楼1107室;邮政编码:361026 。
3、招标项目名称:新阳商业中心停车收费系统改造项目
4、招标项目地点:海沧区新阳商业中心 。
5、招标项目实施时间:2017年6月;资金来源:自行投资。
6、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
性质、用途:停车收费;施工范围:新阳商业中心停车场;
投资额:12.22万元(人民币)。
7、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 预 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应携带营业执照、相关资质等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若非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按照本招标工程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出资格 预 审申请。
8、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具体成功案例、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若非法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7 年 6月1日至 2017年 6月 5 日;地点:厦门海沧区兴港路京口岩小区35#楼1107室,联系人:黄聪仁 ,电话:_6088101。
10、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11、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或请与招标人联系。
本次招标的联系人:__黄聪仁_____;电话:_6088101___;传真:6088071;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厦门海沧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2017年6月1日